2019年1月9日上午,由省、市地方志评审组一行,来宝应县曹甸镇进行省名镇志《曹甸镇志》终审。宝应县副县长杨洪国、县方志办和曹甸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终审活动。
      江苏省名镇志的编纂,扬州市仅有江都区的邵伯镇和宝应县的曹甸镇两镇入选,自2017年4月起,经过近两年的资料采集编写,按照名镇志编纂要求,在体现“名”和“特”上,突出重点,彰显特色,放大亮点,编成纲目,报请市方志办送省审定,确定了江苏省名镇志《曹甸镇志》除序言、凡例、概述、大事记和后记外,全志书共11篇63个条目,于2018年6月底,形成13万多字和150多幅插图。在编纂过程中,得到省、市、县方志办的大力关心和支持。
      终审评定组一行,对省名镇志《曹甸镇志》编纂进行了充分肯定,一致通过终审。对有关篇目、结构编排等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,在编纂质量上要进一步精益求精,真正把名镇志打造成宣传曹甸、推介曹甸的一部精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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