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燮(1693--1765),)清代画家、书法家、诗人。名燮,字克柔,号板桥。江苏兴化人,应科举为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举人,乾隆元年进士。官山东范县、潍县知县,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,忤大吏,遂乞病归。作官前后,均居扬州, 以书画营生。
    【郑板桥】(1693~1765兴化市(原属扬州)人。“扬州八怪”代表人物之一。17岁读书于真州(今仪征)毛家桥,20岁从乡里陆种园学填词,23岁于乡里及真州江村教馆。其时已中秀才,教书非其所愿,约于30岁前后至扬州谋生。30~40岁间,父亲、儿子、妻子先后去世,家境艰难,靠卖书画度日。40岁时,应试南京,中举。44岁时去北京应试,中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。乾隆七年(1742)春,任山东范县(今属河南)县令。十一年(1746),调署山东潍县。次年,该县遭灾,他开仓借粮于民,并令富户平粜所积之粮。任中处理民事,多助穷苦百姓,不帮富商,因之得罪豪绅,于十八年(1753)被罢官。回扬州后,以卖字画为生,晚年回兴化。郑板桥擅画兰、竹、石、松、菊等,而画兰竹五十余年,成就最为突出。取法于徐渭、石涛、八大诸人,而自成家法,体貌疏朗,风格劲峭。亦善书法,楷、行、隶三体相兼,以画法入笔,用隶体参入行楷,自成一格,号称“六分半书”,后人称之为“乱石铺街”。又善诗文,作品明白流畅,不受神韵格调之缚。其中,《悍吏》、《私刑恶》、《孤儿行》、《逃荒行》等作,描写人民疾苦;《家书》、《道情》等作,自然坦率,为世人称道。 工书法,用汉八分杂入楷行草,自称六分半书。并将书法用笔融于绘画之中。主张继承传统十分学七要抛三,不泥古法, 重视艺术的独创性和风格的多样化,所谓未画之先,不立一格,既画之后,不留一格,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。诗文真挚风趣,为人民大众所喜诵。亦能治印。人称郑板桥诗、书、画三绝。有《郑板桥全集》、《板桥先生印册》等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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